一、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”
二、毕业证明书的办理流程
(一)下载并填写《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(二)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(正反面)一份。如需代为办理,办理者应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含有签名的委托书一份。
(三)本人3张小两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及1张电子版照片。
(四)学信网下载并打印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一份。
三、办理时间
办理周期为二十个工作日,如遇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办理时间将顺延。
四、毕业证明书只可补办一次,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
五、联系电话:0371-561890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