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赛的宗旨
代表学校外出参加各项教学比赛的宗旨是展示我校教学水平,提高知名度,为学校争得荣誉。
二、领队和指导教师
1.外出比赛按规定配备领队,领队代表学校对队伍进行全面领导,负责组织管理和开展思想工作。
2.市厅级(含各级学会、协会)比赛领队由各参赛队所在院(部)负责人担任。
3.省级比赛领队由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(或委托教务处负责人、所在院部负责人担任)。
4.国家级比赛领队由党委书记或校长担任(或委托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)。
5.学生比赛赛项按规定配备指导教师。
三、外出比赛的要求
1.参加各项比赛前应制定相应备赛方案及比赛经费预算,报教务处备案(各级学会、协会组织的比赛除外)。
2.各参赛队外出比赛,领队和指导教师作为主责人,应负责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,外出比赛前须向教务处办理好比赛期间教师、学生相关的请假手续。
3.各参赛队外出比赛时应维护学校形象,服从赛区管理,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纪律严明,顽强拼搏,赛出风格、赛出水平。
4.比赛结束后及时将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报教务处备案。
教务处
2024年6月